汇聚质优价美电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Alternate Text

案例分析

2020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发布时间:2021/7/16 10:58:30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阅读量:1788

一、案例简介

请求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5日获得名称为“电话手表(Z6)”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930053063.7;于2019年7月9日获得名称为“一种具有摄像功能的智能穿戴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821610111.4。上述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均合法有效。2020年8月14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予以立案。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重庆读书郎公司未经请求人许可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专利产品,损害了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依据ZL201821610111.4号专利权利要求7的技术方案和ZL201930053063.7号专利中的设计1为其请求的权利基础,请求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产品。

被请求人辩称,涉案专利属于现有设计,被请求人仅为涉案产品的代理销售商,不知道涉案产品存在争议,且有真实合法的进货来源,请求人的处理请求应依法予以驳回。

经审理,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认定被请求人合法来源抗辩不成立,其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责令该公司停止相关侵权行为。


二、典型意义

该案的典型意义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专利权人通过联合举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主张侵权事实,在侵权事实的认定方面技术复杂性和难度较高;二是对于确认被请求人的许诺销售、销售行为是否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合法来源,证据必须准确详实;三是行政裁决是快速、高效处理专利纠纷的有效途径,对专利纠纷中技术事实、证据合法性认定是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的重点;四是此案专利权人为广东企业,被请求人为重庆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依据事实办案,作出公正的裁决,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协调机制,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跨区域协同保护的典范。(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主持工作) 谢小勇)

【众信电商知识产权平台温馨提示】

本文系根据授权转载自其它媒体,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另文章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如有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

相关阅读: 知识产权

热门推荐

  • 最新
  • 近期热门